第一条 为构建苏宁云台服务市场开放、透明、诚信、尽责的经营环境,提升苏宁云台在电子商务领域的口碑,树立电商行业新标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遵循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三条 本规范实用于苏宁云台已入驻服务商。
第四条 服务商应秉承诚信经营原则,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并遵守与苏宁签订的各项协议。 苏宁云台有权对服务商行为及应适用的规则进行单方认定,并据此处理。
第五条 服务商行为准则
(一)基本行为准则
(1)服务商应自行负责为用户提供安全、稳定、合法的应用服务和收费服务,因应用和服务发生的任何纠纷、处罚、诉讼等事项,其责任应由服务商独立承担,并且服务商有责任采取有效措施使苏宁免责或全额弥补苏宁的损失。
(2)服务商开展收费服务必须合法规范,在用户付款之前必须向用户进行明显的提示且获得用户的同意,不得引诱、欺诈用户进行不合理的消费。
(3)任何含有赌博、色情、诽谤等不合法、不健康内容的服务是绝对禁止的。
(4)服务商应当为用户提供可靠的客户服务,解答客户疑问和解决用户纠纷。
(5)服务商不得利用苏宁提供的收付款渠道开展洗钱、贿赂、欺诈、陷害等非法用途。
(6)服务商不得将其通过苏宁提供的数据接口和权限获取的用户数据或其他数据用于交易或其他本协议约定之外的用途。
(7)未经苏宁另行书面同意,服务商不得使用苏宁、苏宁云商、苏宁易购、苏宁服务平台的商标、服务标志、徽标或其他标识等相同或类似字样销售或宣传应用。
(二)特殊行为准则要求
(1)品控质检类服务商行为准则:
1)保证提交至苏宁的的所有信息或材料真实、有效;
2)提供的检测报告需真实合法,保证客观、公正和独立地从事检测、校准和检查活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分包务必在检测报告中清晰标明该结果由分包方提供,并注明分包方名称;
4)严禁抄袭,严禁虚假宣传,不得擅自公开、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未经委托方同意的商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用户会员名、手机号码、地址等个人资料及质检数据;
5)当委托方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时,质检服务商需按委托方要求自行复检,双方也可协商确定第三方机构为复检方。
(2)视觉摄影类服务商行为准则:
1)保证提交至苏宁的拍摄作品真实、有效。
2)严禁抄袭,严禁虚假宣传;不得擅自公开、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未经委托方同意的商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用户会员名、手机号码、地址等个人资料及拍摄作品;
3)当委托方对拍摄作品质量提出异议时,视觉服务商需按委托方要求自行复检,双方友好协商。
第六条 用户数据的保存、销毁与下载
(1)服务商应在其网络系统内建立合理的安全体系,包括身份识别体系、内部安全防范体系,以使用户数据完整,并且保密。严禁服务商向任何人出售、出借或无偿传播用户数据,除非事先得到用户的许可。本规范下用户数据尤其指用户基于服务商应用功能的使用而自行导入的与服务商应用功能相关的用户业务数据。
(2)为服务用户的目的,服务商可能通过使用用户数据,向用户提供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向用户发出产品和服务信息。
第七条 违规行为与处理
(1)服务商提供的应用或服务内容不得超出与苏宁云台签订的合同约定范围,应当对应用或服务的信息内容负责,并确保该等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合法并且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2)为引导服务商做好用户体验工作,防止对公众造成不利影响,保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营造全平台优质服务、正品无假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商业竞争环境,服务商不得出现法律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以及以下违规行为(附件一)。针对如下违规行为,一经查实,苏宁云台有权按照违规行为对应的处罚政策执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责令警告、责令整改、服务下架、清退)。
附件1:违规扣分规则、服务商违规情节及处理
违规扣分规则:
违规扣分 |
处理措施 |
处理周期 |
处罚方式 |
2 |
责令整改 |
书面通知 |
1) 服务商门户公示; |
4 |
服务下架/冻结 |
7天 |
1) 服务商门户公示; |
6 |
服务下架/冻结 |
1个月 |
1) 服务商门户公示; |
8 |
终止合作 |
6个月 |
1) 服务商门户公示; |
10 |
终止合作 |
永久 |
1) 服务商门户公示; |
考核周期:1个自然年内扣分累计叠加考核;次年扣分减半后再累计 服务冻结:针对软件应用类服务下架场景,平台将先行给予服务冻结(服务不可继续在线展示、订购,同时不影响已购买商家的继续使用,冻结状态下无法续签使用) |
服务商违规情节及处理
违规类型 |
违规内容 |
扣分 |
处理类型 |
处理周期 |
|
基本信息违规 |
服务的名称、Logo、详情、回调地址、内容等包含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涉嫌侵犯他人权利等相关信息 |
4 |
服务下架 |
7天 |
|
虚假宣传、夸大描述、滥用或过度承诺等 |
在服务标题、服务详情页、服务内部弹窗banner、服务宣传banner等位置带有功能性、效果性的数字宣传 |
4 |
服务下架 |
7天 |
|
在服务标题、服务详情页、服务内部弹窗banner、服务宣传banner等位置利用官方义进行宣传,或者使用官方活动名称/logo/模板/标识进行宣传 |
|||||
在服务标题、服务详情页、服务内部弹窗banner、服务宣传banner等位置使用失效的官方活动/产品名义进行宣传;或以失效易伙伴的身份进行宣传;或以没用使用过该服务的卖家名义进行宣传 |
|||||
不得出现与工具功能不符合的宣传、描述 |
|||||
服务描述不规范 |
服务标题、详情页、服务或服务商的logo含有违规字,如苏宁、最等 |
2 |
责令整改 |
—— |
|
详情描述不完善,缺少相应介绍模块,影响用户体验 |
|||||
服务功能须与苏宁业务相关,且服务功能、界面设计及帮助体系必须完善,用户使用体验畅通; |
|||||
服务描述重复堆砌关键词 |
|||||
服务简介、详情描述包含最高级关键词等 |
|||||
服务内含有与该服务不相关的广告信息 |
4 |
服务下架 |
7天 |
||
服务定价不规范 |
服务存在虚假免费情况 |
4 |
服务下架 |
7天 |
|
收费服务未采用苏宁服务市场统一订购支付体系 |
|||||
功能违规 |
服务商添加平台禁止发布的功能/服务 |
||||
应用的核心功能(含义:首次上架时所在类目要求的功能;)必须符合所属类目接入规则中的类目定义。自应用首次审核上线后,服务商更改应用的功能导致核心功能明显不符合所在类目定义的 |
4 |
服务下架 |
7天 |
||
自有注册或登录功能 |
|||||
骚扰用户或影响用户浏览路径的功能 |
|||||
图片存储类服务,或在商品详情页抓取图片链接并进行替换的服务 |
|||||
苏宁易购店铺间商品流量交换类服务 |
|||||
手机话费、点卡等充值类服务 |
4 |
服务下架 |
7天 |
||
留言类、通讯类或即时通讯类服务 |
|||||
具有展示、聚合多店铺买家中差评记录,并关闭订单功能的服务。 |
|||||
提供或引导卖家将站内商品的订购与交易引至苏宁站外、或存在此类潜在风险的服务,可能引起交易安全风险或者可能导致用户数据泄露 |
4 |
服务下架 |
7天 |
||
促销接口使用不当 |
满就送类工具做非满就送功能 (如跳开条件完成商品的打折等) |
4 |
服务下架 |
7天 |
|
引导卖家通过设置活动标题来实现展示价格和成交价格不一致 |
|||||
通过订单级别工具最终实现单个商品的优惠,并且在商品促销专区以成交价显示原价等变相引导买家购买 |
|||||
模块功能违规 |
前台展示模块内存在其他网站链接 |
4 |
服务下架 |
7天 |
|
用户(含买家、卖家)浏览已安装前台展示模块的店铺时,在用户无任何点击行为下,不允许店铺页面主动跳转 |
|||||
前台展示模块应允许卖家直接删除,或向卖家提供卸载代码功能 |
|||||
服务不稳定 |
服务出现服务器故障 |
服务商未提供稳定、可靠、合法的服务,所发布的服务中断服务超过一个工作日的 |
2 |
责令整改 |
—— |
因系统升级、机房调整、线路切换等原因需要暂时中断服务,服务商未提前3天在其服务页面向用户进行公告即擅自中断服务的 |
|||||
服务因遭受DDOS等攻击而无法正常提供服务 |
|||||
服务商安全违规 |
服务商在收到苏宁相关通告后未在指定时间内修复,给用户、其他服务商以及苏宁造成影响 |
4 |
服务下架 |
7天 |
|
隐瞒其所发现的苏宁平台缺陷且恶意利用 |
|||||
服务商屏蔽苏宁IP,规避苏宁日常服务排查 |
|||||
出现帐号提权、安装后门程序等主动危害系统安全的行为 |
6 |
服务下架 |
1个月 |
||
擅自修改服务器安全配置导致安全事故 |
|||||
对外泄露服务系统高危端口、管理接口、源码目录等敏感信息 |
|||||
禁止店铺插件类应用通过外链和或者在iframe种cookie的方式来追踪用户行为 |
|||||
服务出现中级或高级安全漏洞 |
出现中级或高级安全漏洞,且3*24小时未修复 |
4 |
服务下架 |
7天 |
|
出现中级或高级安全漏洞,且7*24小时未修复 |
6 |
服务下架 |
1个月 |
||
出现中级或高级安全漏洞,且30天未修复 |
8 |
服务下架 |
3个月 |
||
服务不能正常访问 |
服务连续10天的平均可访问率为0 |
2 |
责令整改 |
—— |
|
服务连续10天的平均可访问率>40%,<80% |
4 |
服务下架 |
7天 |
||
服务连续10天的平均可访问率>0,≤40% |
6 |
服务下架 |
1个月 |
||
服务商行为违规 |
服务商及其服务违规情节严重或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用户量达三百以上 |
10 |
清退 |
永久 |
|
服务商绕开服务市场进行违规经营,导致用户投诉或造成用户损失 |
|||||
发生服务商向苏宁对接员工行贿等行为 |
|||||
服务商将服务运营数据进行擅自保存、展示、聚合(比如聚合多个卖家店铺数据等)、泄露、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服务运营数据包括但不限于用户会员名、手机号码、地址等个人资料、交易数据、接口数据及其他服务使用数据等。(注8) |
|||||
违规处理 |
服务商之间进行抄袭、恶意评价或进行其他不正当竞争 |
6 |
服务下架 |
1个月 |
|
服务商重复提交相同或近似服务 |
4 |
服务下架 |
7天 |
||
服务商利用评价/留言接口发布广告信息、伪造或篡改用户评论/留 |
6 |
服务下架 |
1个月 |
||
因服务商违约引起的商家投诉,没受理一次扣2分,一个自然年后清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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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违约导致导致纠纷且搁置处理超过3个月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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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退原则:单项服务1个自然年内扣分累计达20分,进行服务永久清除;服务商在苏宁卖家服务市场发布的所有服务1个自然年内扣分累计达30分,进行服务商清退。 |